1、依教學目標實施教學
※各領域教學計畫與評分標準
(1)國語〈南一版〉
a.進度:每週1課
b.作業:字詞習寫簿、圈詞、造詞、練習卷、學習單、習作
c.聽寫:每課教完考
d.閱讀:【我愛閱讀學習單】
e.說話:上課發表、課文朗讀
f.評量:兩次定期評量占50%,平時成績占50%
(2)本土語〈真平版〉
a.進度:每3~4週ㄧ課
b.評量:期中、期末定期評量50%〈抽唸課文與口頭回答問題〉,平時成績50%〈課本練習題與上課表現〉
(3)數學領域〈南一版〉
a.進度:每2週一個單元
b.作業:學習單、練習卷、習作
c.評量:兩次定期評量占50%,平時成績占50%
(4)生活領域〈翰林版〉
a.進度:每3週一個單元
b.作業:習作、學習單
c.評量:音樂占30%(孫玉芳老師):上課表現、作業練習、音樂劇演出
勞作占30%(林姿伶老師):作品展現、上課態度
生活占40%(張銘芳老師):上課表現、習作、學習單
(5)綜合領域:上課表現、學習單
(6)健康與體育:
a.健康(王櫻燕老師)占50%:上課表現、學習單
b.體育(沈彥承老師)占50%:上課參與度及跳繩、跑步等各項體育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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